(1)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一般不具备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委托消防维修公司进行,由于有一些无营业执照、无消防维修资质的单位,经常给有消防设施的单位,进行不正确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造成楼宇消防设施维修市场混乱,严重影响楼宇自动防火设施的维修质量,影响消防设施的效能发挥。
(2)一个消防维护公司往往要维护数栋建筑物的消防设施,人力、物力有限随着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消防电子产品种类繁多,一个城市内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消防电子产品种类也很多,技术支持要求很高。一个消防维护公司维护几十栋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常有的现象,这就对维护公司的人员素质和内部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签订期限受到制约现在普遍签定的合同都是一年期限,造成维护公司对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不愿过多地去了解,对消防设施存在的技术问题不愿下功夫认真解决,采取应付拖时间的策略,对出现的问题治标不治本,造成维护保养合同年年签,维护公司年年换,消防设施越维护问题越多的现象。而对于一栋多产权的建筑更是存在多家消防维护公司维护保养的局面,消防设施系统一旦出现问题。消防维护公司互相推诿,系统得不到正常的维护保养。
(4)中介检测机构与消防维护公司往往是一个,使中介检测机构成为了一道摆设建筑消防设施在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之前,必须由中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目前检测消防设施的中介检测机构,都同时承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及维护业务,这样就出现了“换手搔痒”的情况,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由于其检测报告上有“只对当时的检测情形负责”的声明,也逃脱了日后的任何追究,致使建筑消防设施漏洞很多,难以发挥其功效。
(5)维护技术无定事,维护报表不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是从技术上的维护和责任上的落实,如何反映出来,维护报表及报告是核心。现在维护报表及报告通常用“一切正常”的语言来反映,无一些技术参数来说明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一些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维护管理条款明确了一些规程,但对现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没有全向的约束,适用范围也不适应现有情况。
(6)少数消防设施维护公司被利益驱使,擅自降低维护成本一些消防设施维护公司无视国家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规定,想方设法降低要求,以求达到节约资金使之利益达到最大化的目的,给正常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带来不利因素,此类问题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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