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火灾事故所占的比例虽然不大,但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处理不当,极易造成施工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的经济损失,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这几年随着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地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日益频繁。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防范也越来越重要。
一、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类型
1、焊割火灾事故
在焊割火灾事故中,危害性最严重的是容器焊割爆燃事故,往往导致作业人员当场死亡,严重的甚至引起整个厂房或生产系统爆炸,造成灾难性后果。如油罐、液化石油气罐、天然气管道等的焊割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可能造成部分容器与作业场所周围存在的爆炸性混合物浓度过高,一旦遇明火,将引起爆燃。2000年5月,浙江温岭市某公司在对一已严重腐蚀的油罐进行动火检修,由于未对油罐进行置换和清洗,油罐内的残油和空气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焊接过程中焊接火花引发油罐爆炸,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在焊割作业前未认真检查作业周边环境,清除易燃品,又未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焊接作业时产生的焊渣引燃易燃物,造成火灾事故。1999年,浙江宁波市某工地,作业人员在l 0层外墙处用电焊切割螺栓,被割下的螺栓和焊渣落在6层外架上,引燃毛竹脚手片,而工地又未按规定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设施,致使火势蔓延,最终造成外脚手架全部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拖延工期近两个月。
2、电气火灾事故
建筑施工现场,场地大线路分散,施工机具、照明设备较多,且大多设置在室外,容易发生受潮、老化。一旦出现漏电短路或负荷过大等电气故障时,就有可能引起火灾,并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2004年4月,浙江宁波市某工地作业人员在下班时未及时清理木工车间的木屑,且未切断圆盘锯的开关电源,由于开关受潮短路引燃木屑,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3、其他火灾事故
对明火及防火重点部位管理不严,随意抛掷烟头、火柴梗引燃可燃物或电热器具烤着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这类事故主要发生在食堂、宿舍、仓库和木工制作场地等部位。2003年,浙江宁波市某工地,由于食堂工作人员用火不慎,引燃彩钢板活动房墙体内的泡沫填充材料,造成l 6间活动房及屋内生活用品全部烧毁,幸而是上班时间,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防范措施的制定和采取
1、建立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成立领导小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要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覆行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配置1名以上的兼职消防员,有条件的工地,可以建立一支经过培训的义务消防队伍。项目部还必须建立防火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登记保管制度、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等,并认真贯彻落实。
2、认真编制和执行消防专项安全方案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并将该图与工地的“五牌一图”放在一起。在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中,应当明确消防设施的位置、类型和数量,还应标明疏散通道。在进入施工前,还应制订防火、防爆安全计划,划分防火责任区,并落实到各班组。项目部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时,应当将消防专项安全方案的内容和消防制度也作为培训和交底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个施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