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监控系统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擅自随意中断运行。
防火门监控系统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为经过专门培训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防火门监控系统的监控区域和区域内各被监控防火门运行的正常和故障状态熟悉掌握。
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系统的一套完整技术档案,以利于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3,应建立系统操作使用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做好系统运行记录和维护图表。
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和可靠性,必须严格按定期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检查:使用单位值班人员每日应检查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功能(如报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日记录表中。
2,每周检查:进行住、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季度试验和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对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分期分批试验每个防火门对应的监控装置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防火门监控装置应及时拆换。
(2)试验防火门监控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恐慌和混乱。
(3)备用电源进行1次-2次充放电试验,1次-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4)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与消防报警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反馈至消防控制室的信号应清晰。
(5)进行强制切除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6)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7)直观检查防火门监控系统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8)巡视检查常开监控装置、常闭监控装置和监控器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
(9)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