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报警检测仪的准确性,必须定期对探测器和控制仪表进行功能校准工作。
校准内容主要为:
1、零点校准;
2、量程校准;
3、报警设定点校准,重复性准确度;
4、响应时间测试;
5、响应及反馈指示等功能检测
应根据仪表和探测器的要求决定校准检验的周期。
通常便携式仪表的探测器除应每天在使用前进行功能检查和校验,零点校验和自检之外,有条件时,应每月通气标定一次。
固定式仪表的标定时间一般为3-6个月,具体应根据仪表、工艺状态和环境条件而定。
每年应对控制仪表整体功能进行全面检测,以便发现达不到原有性能时进行必要的调整,修理或更换淘汰。
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的拨打厂家电话,避免仪器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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